如果你对一审法院的裁判结果不满意,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行使上诉权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了解上诉的条件。
第一,你必须有资格。也就是说你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
第二、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才能上诉,对决定不能提起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三种:1、不予受理裁定;2、驳回起诉裁定;3、管辖权异议裁定。
第三、提出上诉必须是在一审裁判未生效前。
二、把握好上诉期限。
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原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如果不服一审裁判要上诉,则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民商事和行政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商事和行政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其期限均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裁判文书的次日计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第二,写好上诉状。要上诉,就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可以请律师写,也可以自己写。主要内容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
第三、找准上诉法院。上诉应当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而不是其上级法院提出。全国法院系统设为四级,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如果你对基层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只能向其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你向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话就是越级了,也就违反法律规定了,就是没有找准上诉法院。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五个基层人民法院包括: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射洪县人民法院、蓬溪县人民法院、大英县人民法院。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是其下辖五个基层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第四、按时交纳上诉费。对于部分必须交纳上诉费的案件,你应按要求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上诉费。如果你交纳上诉费确实有困难,可以向上诉法院写出书面申请缓、减、免交,并附上经济确有困难等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依据或证明文件。上诉人逾期未交纳上诉费,又未提出缓、减、免交申请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仍不交纳上诉费的,将按撤回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