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重的法袍,威严的庭审现场,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打破了寂静。12月7日上午10时,长汀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肖某贩卖毒品案件。担任审判长的是长汀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曾健彬。这是该院举办“院长开庭周”活动的内容之一,也是12月4日长汀首批入额法官举行庄严的宣誓之后,该院领导审理的第一起案件。该院还通过官方微博和新浪网进行同步图文和视频直播,推进司法公开。
庭审过程中,曾健彬代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为确保庭审效率,开庭前他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召集合议庭成员反复研究案情。庭审时,他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质证,并就案件争议的焦点特别是定罪和量刑部分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上午11时30分,经过休庭、合议庭评议,法庭一审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以来,长汀法院把院、庭长审理案件作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院、庭领导带头审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或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院长、庭长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截至12月7日,该院院、庭长参与案件审理2100件,占案件总数的40.5%,一审服判息诉率99.2%,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