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十多年的案件还能执行到,谢谢你们!”近日,申请人卢某成将一面印着“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承办法官,表达谢意。
2002年12月,原告卢某成、卢某财与被告朱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长汀法院判决朱某应赔偿卢某成、卢某财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车辆所有人陈某对赔偿款承担垫付责任。判决生效后,朱某、陈某拒不履行义务,2003年,卢某财及卢某成的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户籍、住所地均在陕西省,长汀法院将案件委托至当地法院执行。由于两名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查控等强制措施不断完善,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行为、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2018年11月,微信支付冻结功能正式上线后,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微信账户进行冻结。
微信账户被冻结后,给习惯使用微信付款的陈某造成极大的不便,“失踪”十几年的陈某最终从陕西省赶到长汀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一起长达十七年的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