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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1-09-14 17:24: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维护立案、信访工作秩序,自9月14日起,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案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直接接触,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选择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平台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请选择线上方式申请立案。


1.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登录网址http://m.fjcourt.gov.cn/,进入“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名认证后,按照网站指引提交立案申请。


▲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2.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福建移动微法院”进入。完成身份验证后在主页点击“我要立案”,按操作指示填写立案信息、上传立案材料。当事人在申请立案时会弹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的提示,如愿意则会转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实现诉前在线调解,快速解决纠纷。


▲福建移动微法院

     同意诉前调解的,也可直接扫描下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二维码,实名验证后申请调解,调解员收到申请后将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在线视频调解。


    4.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通过福建省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页的“律师入口”进入,当事人如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受托律师可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本人注册后,通过此平台录入案件信息,并将扫描好的立案材料上传。

▲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120号长汀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注意事项

邮寄申请再审、行政诉讼等有法定期限要求的材料时,请在邮寄材料中附未超过法定期限的相关材料,或提前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说明。

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请与本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预约,联系方式0597-3266079、0597-3266106

咨询事项、查询案件进展等综合诉讼事务: 0597-12368

二、信访工作

申诉信访的,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可手机扫描上述二维码进入,或打开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sfw.fjcourt.gov.cn)或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来电等非接触方式反映信访事项和表达合理诉求。

确需来访的,可于工作日上班期间通过拨打0597-3266077先行预约。

每月15日院领导接访活动暂停,恢复时间另行告知。


三、服务指引

1、到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行程轨迹显示在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2、前往办理之前请备齐所要提交的材料,对所须提交材料若有疑问,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致电0597-3266079、0597-3266106事先进行咨询。


四、线上庭审及旁听指引

1.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2.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旁听人员到本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确需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申请,或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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