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10周年之际,中国·长汀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论坛在长汀县举办。
论坛以“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建功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为主题,举行了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联盟签约仪式和长汀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论坛学术报告会。会上,龙岩法院撰写的调研文章《福建省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司法保障进路探究——从法院司法实践视角出发》作为经验材料进行书面交流,受到与会人员肯定。
长汀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长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推动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特别是2011年底和2012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次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进则全胜、不进则退”,为水土流失治理向纵深推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经过长期不懈治理,长汀县水土流失率从2011年的从10.26%降至2020年的6.78%,形成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今年10月,长汀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践成为全球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长汀经验”走向世界。
十年来,龙岩法院始终牢记嘱托,紧扣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大局,从审判机构革新中起航,实现对涉水土流失案件的专门审判;于司法机制提升中完善,提升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完善生态司法修复“1+N”格局;向社会参与广度中延伸,打造水土流失治理特色司法宣传阵地,有效护航水土流失治理成果。2020年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补种复绿”林木修复模式等11项机制模式入选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三三”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刊发推广并被载入中组部编选案例(《红土地上的绿色革命——福建省长汀县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的启示》)。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龙岩法院将牢记嘱托,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创新生态司法机制,为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更加有效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