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生效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作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诉前多元调解,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下发通知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管理,自2022年1月1日起,以 “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取代原来“民特”字案号。当本案双方当事人收到文书,该份文书成为龙岩市首份以诉前调书案号编立的民事调解书并正式生效。
该类诉前调解书能确保诉前调解协议内容得到执行,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诉前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