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曾某带着最后一期待还款项和申请执行人一同来到长汀法院,双方签下执行完毕的结案报告。这是长汀法院执行过程中巧用客家古训化解执行纠纷的一个案例。
友善相助借款未还
2014年曾某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黄某借款10万元,但未按约定期限归还,黄某多次向曾某催要均被曾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未还,黄某无奈于2020年5月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曾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
亲善互扶握手言和
判决生效后,曾某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黄某于2021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未查询到曾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还了解到曾某因生意不景气导致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遂组织双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法官向双方解释闽西客家人“谦和睦邻,诚实守信”的处世之本,既以“亲善仁厚”说服申请执行人理解被执行人存在的困难。同时,又结合法理辅以“无信非君子,无义不丈夫”的闽西客家古训对被执行人曾某晓之以理,让其认识到客家人言而有信的生存智慧。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言而守信案结事了
被执行人曾某秉持诚实守信按约还款,归还最后一期款项时双方特地前来法院向法官表达了谢意,“无债一身轻”时被执行人曾某也感慨到“不做失信被执行人的感觉真好!”
该案是近年来长汀法院执行法官活用闽西客家古训善良风俗解决执行案件的一个缩影。客家古训凝聚着客家人历经千年发展的生存智慧,其中不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理念,诚信友善是客家人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精神的优秀品格之一,执行法官巧用客家祖训中的善良习俗理念化解矛盾,让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工作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